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优秀人才资源储备库
DATE:2023-09-06 AUTHOR:admin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 业单位,主要承担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人才服务相关工作,是文化和旅游 部系统内唯一具备对外人事档案保管权限,是全国文化行业特有职 业鉴定机构。人才中心始终遵循“识才爱才、育才用才、容才聚才、推才 展才”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己任。文化和 旅游部人才中心人才资源库是为全面落实国家文 化复兴而建立的“优秀人才资源储备库”。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 心人才资源库将在全国范围内培养遴选一大批优秀的文化和旅游优秀人才和业 务骨干,将更多的文旅优秀人才和骨干纳入到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人才资源库。

本着“为民服务、正本清源”的原则,凡是通过人才资源库预审、经专 家等一系列审核通过后认证的优秀文化艺术人才,均可按级别证书编号在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并颁发“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优秀人才”入 库证书。 查询网址 http://www.hrcmct.cn/index

优秀人才资源储备库参照标准 

一、高级优秀人才入库标准: 1、艺术专业领域副高职称以上的人才; 2、在全国文化艺术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人员; 3、在文化行业有一定专业成就、社会声誉较高的人才; 4、文化界权威机构以及专家推荐的人才。

二、中级优秀人才入库标准: 1、艺术专业领域本科、研究生、硕士生等人才; 2、获得过省级文化部门颁发的艺术作品证书; 3、文化界权威机构以及专家推荐的人才。

三、初级优秀人才入库标准: 1、艺术专业领域大专、艺术教师人才; 2、获得过市级文化部门颁发的艺术作品证书; 3、文化界权威机构以及专家推荐的人才。 


文化艺术人才范围级别要求

1.收录对象: 
面对全国文化旅游等多领域优秀人才,中国传统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 遗产,民族服饰、美食、珠宝玉器、书法字画等鉴定、展示收藏、研讨交流 学习,文化艺术大门类: 
音乐(声乐、器乐、音乐创作等) 
舞蹈(民族舞、国际标准舞、舞蹈创作等) 
美术(书法、绘画、雕塑、篆刻、摄影、动漫、包装设计、视觉设计、 服装服饰设计、珠宝设计、工艺品等) 
文博(鉴赏、传统书画、陶瓷、宝玉石、金属类含钱币、杂项类、 收藏 类、创作类、博物等) 
曲艺(小品、评书、相声、大鼓)
表演(戏剧表演、戏曲表演、朗诵、播音主持)

2.收录条件: 
按所学专业,从事工作以及获奖经历、作品创作及表演等进行综合人才 等级评审,包含初级优秀人才、中级优秀人才、高级优秀人才三个层级。 要求申报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奋好学、业 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均可自愿申请。 


优秀人才资源储备库申报要求


1、 音乐、舞蹈、戏曲、戏剧、播音主持、朗诵等艺术门类初级、中级需提供学习、训练、演出等照片(图片jpg格式)。 高级申报需提供音频或视频资料及个人演出照片、个人艺术照片(图片jpg格式,视频MP4可播放格式)。 

2、美术专业绘画、书法中级、高级申报人才需提交本人真实作品2幅,供专家进行非现场评审依据,提供作者与作品创作同期视频以及与该作品合影。
 
3、美术专业工艺品、雕塑等创作类及设计类作品,需提交不少于 3张清晰的作品照片或复印件或个人作品宣传册。
 
4、编剧、导演、词曲创作类人才申报,除提供完整的该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获奖经历之外,需提供其个人代表作品以及作品创作依据。 


优秀人才资源储备库申报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三张),组织证书等各类材料并进行分类,文件夹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件至人才工作组邮箱:168801883@qq.com  等候执行工作组资料审核的回复,申请人接到资料审核通知确认通过。打印所有资料,制证两寸照片2张(背后签名),申请表签字发快递至执行工作组指定接收地址 。申办费用在审核通知确认通过后一次性汇至执行工作组账户或人才资源库指定账户内,留存汇款凭证并与工作组进行汇款确认。 
人才资源库收费标准
初级:1200元/人,
中级:1600元/人,
高级: 2000元/人 。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南桥元汉堂大厦二楼人才库工作组


邮箱:168801883@qq.com

郭老师:  

微电同号: 1367133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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